底离家处走是一个什么样的行为?幼稚、无知、反叛还是无谓的一时冲动?
欠人家的已经越来越多,钱可以还,但是人情债要怎么还??是不是这辈子注定就要这样恶性循环下去....?
最近都在吃喝玩乐,人家说我看起来一点都不像是离家出走,像是出来度假了.如果说真的这样,那就说明我在外面的时候比在家的时候开心。
我租的那个小小小破屋子,终于被我收拾干净可以睡觉了。这几天天气突然变冷,还是小娟给我拿了她的一件外套和一张被子。尽管这样,晚上睡觉的时候我还是觉得很冷,尤其在这样的天气冲冻水凉更是要命。那天我看着这个屋子,突然挺有感触的。不久之前,我还在美国开着高级车,住着别墅,美金随意地花着,怎么才一个月的时间我就从别墅搬到了这么不堪的一个小屋子呢?想想我笑了,最后在我脑海浮现了一句话“高处未算高,低处未算低”。我想我比以前更加乐观了,对啊,毕竟连最灰暗悲观的那段日子都熬过来了,现在又算什么呢??
今天早上起来,由于下雨,平时那些吵杂的小孩子嬉闹的声音突然变得很静,只听见雨的声音。突然觉得很舒服,我躺在床上,听着CD,看韩寒的一本旧作,抽着烟,真的觉得满享受的。就是这样的一个小屋子,虽然很破很久,但是却没有任何人对我的责骂,职责和埋怨,让我觉得比美国得那个2300尺得别墅更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