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受hall debate 的困擾, 沒有一點空閒時間.
雖然接下來的還是有很多, law & society presentation, science project, law & society tutorial, legal system tutorial, lrw tutorial, lrw graded assignment, lrw test, contract case reading test, tort law essay, 但今天卻好像落得清閒.
兩個鐘的tort lecture, 在law lib. 做tort 兩個鐘 + 訓覺兩個鐘, 一個鐘的tort tutorial, 趕過九龍城為公公慶祝生日, 直到現在..
話說回來, tort lecture 之前是應該有一課中文lecture 的. 但不記得從哪一個星期開始, 我們就一直沒有上了. 好像合共只上了三次.... 老師很好人, 在tutorial 時會體諒我們不上lecture, 而實際上lecture 說的東西又真是..
談起走堂, 到底大家直至為止走了多少堂? 還是計算上了多少堂會比較容易? 明天是law & society 的lecture. 會睇一套電影, 然後有一個guest speaker, 從前是黑社會大佬, 入獄出來後改過自新.
應該上嗎? 在exam 的角度, 明天的課肯定不會, 又或者說不能, 出題目的. 我們未做的事確實還有很多. 這一點我絕對同意的. 但當我們每天都為gpa 努力, 每天都為pcll 一席位上課之餘, 我們真的不值得用一課的時間來聆聽一下與law 這個課題有著最密切關係的人的分享嗎? 當然我是永遠不能說服她的.只是感到一點可惜...
諗law 後, 除了告訴我們睡覺時要小心 (否則可能會被員工殺死), 告訴我們在超級市場排隊付款時可以邊排邊吃準備買的東西 (but contradict bell para. case), 還有我們撞車後要為死者親人嚇親負責 (McLoughlin v. O'Brian [1983] AC 410), 最重要的其實是沒有對與錯. 真的沒有.
至於明天上堂與否? 明天再算吧..
聽到一個好消息. 哈哈哈, 這次不用煩惱拒絕了吧?